“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聚焦防治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全力实施攻坚行动,努力为打造健康中国的“湖北样板”贡献黄石力量。近期,黄石疾控中心将全面开展2023年全市死因监测督导,旨在提高全市死因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及准确性,为我市卫生健康政策的决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为什么要进行死因登记管理工作?
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是持续、系统地收集一个地区人群死亡资料,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其变化趋势,开展人口综合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分析死因资料,可以得出期望寿命及人群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死亡疾病谱等相关指标,分析人群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是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为“健康黄石”建设、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推进提供科学依据。
我市于20世纪90年代就开展了居民死因登记工作,目前所有县(市、区)已经实现了死因监测的全覆盖。各相关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落实职责任务,规范登记管理工作流程,构建多部门定期协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确保人口死亡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如何规范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签发及遗失补发流程?
黄石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实际问题,今天,就让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带领大家来了解如何规范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签发及办理遗失补发。
户口未注销死亡个案死亡证的出具程序: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凡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断过程中死亡)均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证》。2、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在家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个案,由经办人持殡仪馆《火化证明书》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2010年以前死亡的到所属地区疾控中心慢病所开具死亡证,2010年以后死亡的到所属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具死亡证。需要经办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死者的户口本、生前病历或患病史等情况。3、涉及公安部门管理的非正常死亡者,必须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其他按相应程序办理。
户口已注销死亡个案死亡证遗失申请补发程序:办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死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1994-2013年底死亡的到所属地区疾控中心慢病所查询死者相关死亡证信息,2014年以后死亡的到原死亡证签发单位查询死者相关死亡证信息,核对死者信息后,按已查询到的死亡证信息出具遗失证明,或复印死亡证原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使用用途,无原始死亡证的居民将不予补办。
注意事项:1.以上办理人应是对死者情况有充分了解的直系亲属,需提供直系亲属佐证相关资料。2.办理前可提前电话咨询办理流程及手续。
咨询电话:黄石市疾控中心慢病所:6350690 。